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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征程 新作为 | 【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以高质量民主法治 保障青海高质量发展

来源 : 青海观察客户端    作者 : ​魏 爽 张晓英 乔 欣    发布时间 :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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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征程 新作为 | 【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以高质量民主法治 保障青海高质量发展

——“全面深化改革 谱写时代新篇”系列综述之四

把改革进行到底,是新时代的最强音。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近年来,青海始终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统筹推进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体制机制,民主法治领域、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步履铿锵,成效显著,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合力解决百姓愁心事。省委政法委 省民宗委供图

聚力民主法治领域改革

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走深走实

民主法治,国之基石。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主法治领域改革。持续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调整、补充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总数至34个,全省各级人大共设立113个,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成为全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其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优势,使基层群众参与立法变得“触手可及”。审议通过《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明确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内涵和标准,为我省加快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为构建形成省委统一领导、政府规范管理、人大依法监督、各方有序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国有资产治理格局发挥重要作用。出台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的工作机制,促进民生实事项目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扩大基层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多措并举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专门协商机构建设中,省政协紧紧扭住制度机制建设“牛鼻子”,修订制定民主监督、调查研究、联系界别群众、委员学习培训等13项制度文件,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运行机制更加顺畅。强化专委会基础性作用,加强专委会领导班子和履职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界别工作、对口协商、学习考察、委员联谊、服务社会等活动,为政协高质量履职提供重要支撑。凸显委员主体地位,建立完善经常性学习交流和沟通联谊机制,持续规范委员履职档案管理和考核考评工作,委员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建立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指导市州政协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政协联动履职机制,着力推动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向群众靠近,“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协商民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2023年,提升提案工作质效,创新开展了省、市、县三级政协联合督办提案,这是不断丰富协商形式的一项实践探索。

河南草原上的民族团结宣讲活动。省委政法委 省民宗委供图

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

在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公安民警和检察官刚刚完成对一起案件的取证研判工作。这间办公室门前挂的牌子十分显眼——侦查协作与监督办公室。这是青海公安、检察机关协同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的一项举措。

让执法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是政法机关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青海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和省情实际相结合、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相结合、改革创新和依法推进相结合,完成180余项自主推进的改革重点工作,推动政法改革持续深化、不断延伸、取得实效。

改革是破解政法工作难题的根本出路,是促进政法事业长远发展的一把钥匙。围绕政法机构改革、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政法各单位改革三项重点任务和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责任体系、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等各专项改革任务,省委政法委领衔各地党委政法委、统筹省直政法单位高位推进,按年度细化确定重点任务、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改革任务的落地实施。

变“多中心”为“一中心”,十多个部门联合入驻,“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按照省委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工作要求,如今,“五中心合一”的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中央处理器”基本实现了化解纠纷“只进一扇门、只对一扇窗”。

新时代政法领域改革,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青海扎实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加快“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户口迁移和居民身份证等更多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着力推进司法鉴定和公证改革,设立全省首家动植物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出台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公证服务费优惠减免政策,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精简公证证明材料并实行清单管理。

让公平正义更加有触感,是政法领域改革的不变初心。青海在纵深推进政法领域改革的过程中,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更加深化,法官检察官队伍不断充实、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办案团队和办案模式创新优化,符合省情实际的员额遴选、司法辅助人员和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制度机制持续完善,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及配套待遇制度落地落实。同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和责任体系更加健全,119项监督任务和36项责任举措全面压实。诉讼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公益诉讼等制度机制逐步健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受立案制度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持续深化,诉源治理成效显著,多元解纷体系日益完善。

天峻县“牧和法庭”深入草原开展工作。省委政法委 省民宗委供图

画好民族团结“同心圆”

从数量领先向示范引领深度转变

端午期间,西宁市城东区林家崖街道通过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系列活动,在辖区营造了浓厚的节日氛围。

现场体验传统造纸术、扎染工艺、茶文化,书法展示、诗词朗诵,参与各类活动在场馆赚取铜板,在集市换取香粽、香包、点心、饰品、书籍等纪念品,穿针引线、缝制香囊……一系列参与感超强的活动,让辖区各族群众沉浸式体验到了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我们以传统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系列活动,搭建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辖区各族群众欢聚一堂,共庆佳节、共话和谐,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进一步增进了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大家的交往交流交融也更加紧密了。”林家崖街道办事处书记沙文娟说。

在青海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

殷殷嘱托,铭记于心。省委、省政府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作为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工作常抓不懈,印发《“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等文件,出台的平安青海建设、美丽青海建设、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和政策性文件都将民族团结进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部署推动。

在创建工作中,青海突出中华文化引领,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创作《河湟》等一大批具有中华文化底蕴的精品力作,持续壮大“青绣”品牌,深化爱国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打造红色教育课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深入实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十项行动,重点依托对口援青和东西部合作平台,广泛组织各族群众、青少年、致富带头人、村干部等,走出青海、融入全国,开展多层次、广领域的交往交流交融活动。与四川、云南等五省(区、市)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长江上游示范带建设,启动全省“一市州一典型”“一县区一品牌”培育工程,以“点上闪光、线上提升、面上示范”为目标,推动创建工作从“数量领先”向“示范引领”迈进。

改革不停顿,砥砺再出发。青海将继续脚踏实地、锐意革新,勇往直前,不断续写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记者点评】奏响改革与法治共鸣新乐章

青海日报融媒体记者 魏爽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

改革开放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近年来,青海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凝聚智慧力量,巩固和发展良好政治局面;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启动修订省级和6个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民族工作的法治保障更加健全;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探索实践社会治理新经验;加强和创新城乡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治理更精细、农村治理更精美、牧区治理更精进,社会文明整体实现新进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青海,需要以民主凝聚力量、靠法治提供保障。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共识,以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深化改革,才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蓝图已经绘就,行动只争朝夕。坚定不移地全面深化改革,坚定不移地推进民主法治领域改革和政法领域改革,必将更好地守护、助推青海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编辑 : 才让尖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