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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入选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来源 : 西宁晚报    作者 : 樊娅楠    发布时间 :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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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藏族网通讯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8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按照《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安排,确定北京市门头沟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等39个市(区)为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其中,青海省西宁市名列其中。

       什么是气候适应型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能够有效应对暴雨、雷电、强风、雾霾、高温、干旱、沙尘、霜冻、积雪、冰雹等恶劣气候,保障城市生命线系统正常运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生态安全相对可靠的城市。

       城市作为人类生产生活的核心聚集区,面临着气候风险带来的挑战。去年8月,生态环境部等8部门下发《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到2025年,优先遴选一批工作基础好、组织保障有力、预期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试点城市先行先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纳入试点城市重点工作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机制基本完善,重点领域适应行动有效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经验得到有益探索。

       据悉,本次纳入试点的39个市(区)涵盖从超大城市到小城市的不同规模,覆盖全国7大地理分区,发展水平、气候类型、要素禀赋等具有代表性,预期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完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强化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加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优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气候韧性,提升城市水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城市交通安全运行等,是我们接下来要聚焦的重点任务。”西宁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编辑 : འཕགས་མོ་དོན་འགྲུབ།